一、网上填报和准备申报资料。企业登陆粤建网“三库一平台”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。网上填报通过后,企业在网上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(加盖公章),并按要求准备相应的申报材料。
二、核验原件。按《关于调整部分行政许可等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》规定,申请人到地级以上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验材料。其中省属的企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核验材料。
三、递交申报材料。企业持法人授权委托书、(经办人)身份证及复印件,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递交申报材料。
四、领取办理结果。当网上显示办理状态为“可到窗口取件”后,企业持接收凭证、法人授权委托书、(经办人)身份证及复印件、旧证书(用于换新证书,新申请企业、报部审批企业免)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领取办理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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